《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》1月1日起施行

  • http://guoshu.aweb.com.cn 2007年12月28日19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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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  2007年12月26日下午,江西省人大农委与江西省农业厅联合召开《江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修订实施新闻发布会。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英培,江西省政府副省长熊盛文,江西省农业厅厅长毛惠忠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,江西省人大农委主任委员曹泽华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。

      省委农工部、省人大常委会各专业委员会、省政府直属有关部门同志及省农业厅部分干部职工,各设区市农机局(站)长、部分县农机局负责人及农机生产、销售企业代表和中央及省级新闻媒体记者120余人参加了会议。

      朱英培副主任指出,该《条例》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,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,是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,也是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,对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,稳定、完善和强化支农惠农政策,进一步促进我省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,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      朱英培副主任对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、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提出三点具体要求:

      一是要认真抓好《条例》的学习和宣传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、各单位要把学习、宣传好《条例》作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,依法做好我省“三农”工作,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事来抓。要结合普法宣传等活动,抓好对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宣传普及工作,要充分发挥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站等新闻媒体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,采取各种形式,为《条例》的贯彻实施和依法促进我省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氛围。

      二是要切实抓好《条例》的贯彻实施工作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,把《条例》的实施工作放上重要议事日程,采取财政支持、金融扶持和税收优惠等措施,逐步增加投入,有计划、有步骤、有重点地推动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,建立起全面稳定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长效促进机制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,按照条例的要求,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和措施,共同做好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。

      三是要依法抓好《条例》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工作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权,把监督和支持结合起来,把支持寓于监督之中,积极发挥好监督作用,促进《条例》有效地贯彻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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